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和宁夏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公布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笔试
采用网络闭卷考试,选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50%比例折合计入复试成绩。笔试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面试程序
1. 根据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的考试编号顺序进行面试。
2.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腾讯会议候考会议室内等待,不要擅自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3. 由候考会议室的候考官通过发私信方式告知考生进入腾讯会议面试会议室的会议号及密码,考生接到会议号后及时进入腾讯会议面试会议室。
4. 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腾讯会议面试会议室及时返回候考会议室,等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腾讯会议候考会议室。
(三)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面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学术研究领域、背景和设想等,由考生自我陈述10分钟(若考生陈述未满10分钟,考官可结合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简要提问),满分30分;现场抽题(1套题包含不少于3个问题)、选答(2个问题)20分钟,满分7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的分值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采取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复试笔试专业方向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以40%比例折合计入招生考试总成绩。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2020年6月14日上午10:30—11:30;考试平台:腾讯会议;
(二)面试时间:2020年6月14日下午14:00—17:00;面试平台:腾讯会议。
四、考生准备
1、远程网络考试采用腾讯会议,考生须在考试前注册2个腾讯账号。
2020年6月9日下午15:00,考生参加研究生组织的网络测试。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前网络测试,未参加网络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测试,我院会通过微信群告知考生参加网络测试的会议号。
2、考生须选择相对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需具备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封闭房间独自参加远程考试。
3、考生须熟练掌握腾讯会议软件平台,考前按要求做好网络测试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生报名时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研招办更改。
4、考试采用双机位。
考生提前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或Pad)、手机支架等。主机位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须靠墙放置笔记本电脑桌,考生面墙而坐,墙面不得悬挂或张贴任何物品。考生本人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可拍摄到桌面图像。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考试全程考生不得中途离场(中途离场视为取消考试资格)。辅机位要求从考生侧后方45°、合适距离处拍摄,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主机位屏幕,考生面前桌面和上半身。关闭移动设备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考试过程中,辅机位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若考生没有准备笔记本电脑,可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耳机)。见下图示例:
主机位
辅机位
五、考试用品准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
4、答题纸,按研究生院要求下载打印若干准备;
六、考试纪律
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宁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4)。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考生确保考试过程诚信。
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
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所有成绩或者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考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考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考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或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场所的;
(5)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七、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监督投诉电话:2061625,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学校。
(五)学院监督小组电话:0951-2061625,接访办公室:怀远校区逸夫楼103室。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