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基地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基地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方: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宁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综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复试期间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灵活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基本要求

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研究院以统考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照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2021年参加复试分数线

总分线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1

中国少数民族史

11

311

41

62

2

中国古代史

10

311

40

120

三、复试组织

(一)复试基本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6日下午2时,进行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2021年3月26日下午3时30分,进行英语口语考核。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复试平台:云视讯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面试小组在怀远校区逸夫楼108室报告厅集中进行复试。

3、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于2021年3月22-24日通过云视讯平台上传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初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8)考生成功缴纳复试费用的截图或支付凭证。

以上材料可以是拍照或者扫描,把所有材料组合到一个PDF(大小不超过100M)文件中进行上传,不接受单个文件上传。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中若有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1、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复试开始后,考生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作答,试题中有5道问题,考生选择其中3个问题作答,试题以复试科目为主要范围。

2、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方式:复试开始后,考生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读研愿景等),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三)复试成绩分值及权重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80%、外语听说能力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核和复试总分均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包括考试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录取总成绩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点)=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0.3。

注:初试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始总分/5,初试成绩满分若为3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始总分/3。

(五)考生准备

 1、签订承诺书。考生开始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应考及试题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发布、不传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一台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智能手机(尽量选择安卓系统的手机)、一台备用设备(手机或者平板电脑)、手机支架等,保证有50兆以上的网络带宽。考前在笔记本电脑中安装chrome浏览器及腾讯会议,在智能手机中安装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和腾讯会议APP,第一机位(笔记本电脑)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第二机位(智能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效果图如下。

机位示意图

 若考生没有准备笔记本电脑,可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耳机)。

 3、考生提前测试设备、网络及手机流量,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将我院复试紧急联系电话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复试过程中,第二机位设备的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备用设备在正常考试的情况下请以关机并且倒扣的方式放在二机位能看到的位置,考生考试过程不得触摸备用设备。备用设备仅作为紧急情况下使用。请考生提前按我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在线报到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我院反映,做好沟通。

 4、认真完成面试考核。考生在远程复试平台中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核验身份后,按随机次序进行面试。

 5、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第二机位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建议在15平米以下的房间进行复试,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只能使用笔记本电脑自带的麦克风,不可以使用外接耳机。考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墨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四、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将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招办审核。

(四)其他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需提供所有复试阶段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对弄虚作假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我院对所有考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应急预案

(一)网络问题

 1、复试组:一旦校园网出现问题,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断网或平台堵塞超过3分钟,及时转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考生之前的考题作废,由考生重新选择考题回答。

 2、考生:考生出现断网的问题,及时打开手机流量,重新进入考场后,之前的考题作废学生重新选择考题回答。考生出现断电的问题,要求考生打开应急设备同时转入备用平台腾讯会议,之前的考题作废学生重新选择考题回答。

(二)对考生身份、能力质疑

如果主考官怀疑学生身份、能力,怀疑考生利用高科技作弊,则可随机提问测试,要求即问即答。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一旦发现违反承诺,取消资格。

(三)学院选择“腾讯会议”为备用复试系统平台。

如遇云视讯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

考生无法登陆,立刻使用备用复试系统平台复试。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要求考生提前下载,并会熟练使用。

(四)确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突发情况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研究院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监督投诉电话:2061625。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学校。

(五)学院监督小组电话:0951-2061625,接访办公室:怀远校区逸夫楼203室。

八、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果学校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

2021年3月22日

copyright@ 2010 版权所有: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 地址:中国·宁夏·银川·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电话:0951-2061080 传真:0951-2061083 邮编:750021 E-mail:xxx@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