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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发布方: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硕博连读的专业方向和名额

(一)招收专业:中国少数民族史。

方向一:西夏历史与西夏文献研究

方向二:民族文化与文献研究

方向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收名额计入导师招生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数,原则上每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限招1人。

二、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二)应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三)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四)科研潜力突出,理论基础扎实,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正规学术期刊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出版周期为月刊及以上,北核、C刊及以上除外)中至少发表或用稿通知1篇学术论文(不包含综述)。同一导师下的申请人根据代表性成果、综合考能力考察确定。如果代表性成果和综合能力不相上下依据其他成果打分排序,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在著名C刊物(不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论文计15分。

2.在一般CSSCI刊物和CSSCI集刊发表1篇论文计10分

3.在普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计6分。

以上论文均需提供原件或用稿通知原件及论文全文,由专家评审达到相应研究水平。若达不到相应的水平,降低等级计分。

4.主持省部级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计6分(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原件)。

(五)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在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或相近学科内如:中国史、民族史。

(六)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在申请材料中说明两个一级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硕博连读”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成立由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本单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

(二)西夏学研究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专家组(正高职称,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负责对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申请人其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在充分征求招生导师意见后,就是否同意推荐录取提出明确意见,最后由西夏学研究院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专家推荐-招生导师意见-培养单位考核。

(二)专家推荐。申请人导师和另外2名同专业研究生导师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给予评价,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招生导师意见。申请人须征得所申请博士生导师的同意,并由该导师以书面形式出具意见。

(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于2021年11月12日前提交到西夏学研究院。

(五)11月14日前,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考核小组对申请人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并附相关纸质材料。

(六)11月26日前,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规定

(一)确定硕博连读拟录取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1月3日—

2022年1月7日期间,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址:http://yjszs.nxu.edu.cn/xscx/。

(二)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因故放弃录取资格,须在2022年3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六、培养环节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 其中硕士研究生阶段为2—3年,博士研究生阶段为3—4年。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前进入博士阶 段课程学习,须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根据课程设置时间上课,课程成绩于取得博士学籍后再行记录。硕博连读学生在取得博士学籍前,应当按照硕士培养方案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任务。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后,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学习。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办理博士入学手续第一学期后进行。

七、学位授予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提出学位申请时,应达到培养单位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答辩并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博士学位。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未通过中期考核者,终止博士培养,或在培养过程中无法完成博士培养计划者,在取得研究生学籍5年内,可提交一篇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硕士三年级学生申请硕博连读可根据硕士生导师要求确定是否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若没有完成培养计划中途辍学,按退学处理,应返还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于每年9—10月份进行。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未取得博士学籍前,由其硕士阶段导师负责,并由硕士阶段培养单位负责管理。

(三)硕博连读学生在未取得博士学籍前,如公派出国,其返回时间必须早于博士入学时间。

(四)转为硕士培养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修读过的硕士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博士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合并计算学分。

(五)转为硕士培养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学费按硕士生标准缴纳。

(六)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11月2日起实施,由西夏学研究院负责解释,不尽之处,按学校有关硕博连读文件执行。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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