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部区合建民族学学科群对接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根据《部区合建民族学学科群工作计划》和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产出具有原创性、实用性以及有市场前景的文化创意产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征集“丝路宁夏”文创产品设计研发项目选题。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要求
(一)创意作品以“丝路宁夏”和“丝路西夏”为内涵,具有原创价值,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每个项目以一个IP为主创元素,凝练一个主题,研发出不低于10种的系列文创产品。
(三)符合主流文化,具有市场前景,价格低廉,便于携带。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需填写《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文创项目委托任务书》。相关表格可在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网页或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网页下载。
(二)提交设计稿彩色打印件,一式2份,A3尺幅,竖版。同时原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519717102@qq.com。设计统一以毫米(mm)为计量单位,并详细注明设计比例、尺寸和色值。要有不同角度的设计效果图及150字的创意说明,另附该文创产品成果转化的材质、结构、制作工艺、包装效果及相关解说文案。电子材料文件名为“文创委托项目+作者+作品”。
(三)成果须在相关位置统一印制文创徽标,其中西夏历史文化元素的产品署“宁夏大学丝路宁夏文创中心设计,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监制”,Logo使用“丝路西夏”(见附件);宁夏历史文化元素的产品署“宁夏大学丝路宁夏文创中心设计,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监制”, Logo使用“丝路宁夏”(见附件)。
(四)选题设计者可提前和我院沟通,以免和前期研发成果重复。
三、申报时间
7月28日—8月30日
四、经费
征集文创项目,经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组织专家论证,并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在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网页公示,确定是无版权纠纷的原创设计后,与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签订委托任务书,每项资助额度2-4万元(根据款式品种多少确定),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创意调研和设计打样等(凭发票报销)。
五、项目结项方式
(一)外观设计专利;
(二)设计定稿ai或ps文件);
(三)较为成熟的2套系列产品实物(含包装);
(四)产品打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
六、结项时间
凡立项资助的文创委托项目需在签订任务书后6个月内完成。
七、版权
(一)委托项目成果按照单位署名宁夏大学,个人署名设计者(团队)的方式申报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由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承担,凭专利证书和申请发票予以报销。
(二)凡经立项委托资助项目成果,版权为宁夏大学所有,著作权为项目团队成员,待时机成熟后,由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统一上报学校转化,转化分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大部分收益归研发团队。
八、联系人:于光建
电话:18408672209 邮箱:519717102@qq.com
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
2019年7月28日
附件:丝路宁夏文创委托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