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精神和《关于开展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8〕120号)、《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8〕11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近日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和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公布,我院佟建荣副教授入选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于光建副教授入选2018年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
据悉2018年全区共有15名同志入选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我校入选2名,自治区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培养工程周期为5年。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全区共有72名同志入选,我校入选6名,自治区给予每人3万元经费资助,培养工程周期为3年。